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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北京一轻十佳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1-12 16:18

各直属单位团组织:
  近年来,在控股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团员青年认真落实控股公司“7+1+3”集团化发展战略,为控股公司的发展贡献了青春力量,同时也涌现出一批政治素质高、创新能力强、业务技能精、职业道德好的优秀青年,为了落实控股公司“转型布局年”工作部署,增强青年争当先锋的责任感,发挥团组织选树典型,激励青年的作用,控股公司团委决定开展“北京一轻十佳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评选范围:控股公司各单位生产、经营、管理、科研、服务等领域青年员工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。
评选名额:“北京一轻十佳杰出青年”10名,“北京一轻十佳杰出青年”提名奖10名。
  二、评选条件
  爱岗敬业:职业道德良好,恪尽职守,与人为善,甘于奉献;
  技艺精湛: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,技能水平在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;
  业绩突出:优质、高效完成工作任务,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;
  代表性强:在业务技能、创新理念、开展服务等方面具有显著代表性;
    曾获控股公司或市级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的优先推荐;
  三、评选安排
评选活动由报名选送、筛选初评、广泛公示、网上投票、复评审定、评选表彰六个阶段组成,比赛全部活动内容预计于4月底完成。
        四、申报要求
        1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大赛,精心选拔、认真组织,深度发掘优秀青年典型,要把推荐工作作为发现和培养青年骨干人才的重要工作方式,严格把握推荐条件,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、广泛性和代表性。
        2. 报送材料:
《事迹材料》:可围绕爱岗敬业、真诚服务、乐于奉献、勇于创新、攻坚克难等方面撰写青年事迹,文风可生动、活泼,要体现人物事迹的特色、感动点和影响力,约1500-2000字;
《北京一轻十佳杰出青年申报表》:除填写申报人基本信息外,还应在《事迹材料》的基础上提炼出300字左右的“事迹简介”,重点突出青年事迹的特点、亮点;
人物照片:申请人工作照和生活照各不少于5张;
人物视频:各级团组织为初评后获得“十佳杰出青年”提名奖的青年拍摄人物视频,报评委会复评。
      3. 报送说明
      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28日前将《北京一轻十佳杰出青年申报表》、《事迹材料》纸质版、电子版报控股公司团委;人物照片仅发送电子版;人物视频的选送在初评结束后另行通知。
    联系人:姚鹤鹏 陈倩倩  87529917 87529919
    
    附件1:《北京一轻十佳杰出青年申报表》
    附件2:材料报送说明